“呵呵,这到是一个不错的理由。”胡忧苦笑道。
哲别自己解释道:“从小,我的母亲就把我当男孩养。我穿男孩的衣服,和男孩玩一样的游戏。事实上,除了我母亲之外,你是唯一知道我是女孩的人。就连我从小的玩伴和邻居,都不知道我的这个秘密。我很奇怪,你是怎么知道的。”
“这个也是我的秘密,呵呵.......他们过来了,看来有答案了。”
裁判道:“校尉大人,通过仲裁的裁定,你的箭,被判无效。因为之前我们所比的是箭头穿过铜钱的孔,而你的箭把铜钱射开了,也就没有孔了。所以就算铜钱和箭都留在大树上,但是你的箭,还是不得分。”
“我要上诉。”胡忧夸张的举手道。
“这是最终的结果,你没有上诉的权力。再说了,我们的上诉官校尉大人是比试的参与者,所以你认命吧。”里克尔梅哈哈笑道。这家伙是这次的裁判之一。
“我觉得这对我很不公平。”胡忧看着两人,苦笑了起来。
“校尉大人,比赛继续了。”士兵们集体欢呼道。
“这们这些家伙,一个个就盼着我出糗。小心我让你们操练全部增加一倍。”胡忧笑骂道。
“我们才不怕呢,校尉大人,你可别忘了,士兵出错,长官的惩罚是加倍的。”
士兵们一个个像过年一样,开心的哈哈大笑。
胡忧的功夫也许不够好,但是他却成功的收获了士兵们的心。士兵们并不需要一个无敌的指挥官,他们要的,只是一个能懂他们的上司。这一点,胡忧做到了,而且做得很让人信服,让人无话可说。
在将官们的眼里,胡忧是一个智者,在士兵们的眼里,他更像一个兄长,一个知心的朋友。胡忧坚持着对士兵的公平,就像今天的比赛一样,由士兵们组成的仲裁和裁判,都没有因为胡忧是这里的最高长官,而偏帮于他。
胡忧让士兵们对军中有了归属感,让大家意识到,军营是一个大家庭,这里是大家的。他让士兵知道,士兵也是一个人!
多年以后,一个士兵在回忆录‘我所知道的胡忧’里写道:“我们大家都自发的尊敬他,他下达的每一条命令,我们都尽可能好的执行。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上司,我们永远爱待他。”
比试继续进行,哲别的最后两箭,发挥得异常出色,两发两中,五箭之后,她拿到了三分。
而胡忧则又暴掉了两枚铜钱,最后的一箭,他甚至整个射穿了铜钱,使得铜钱挂在了箭尾上不停的上下摆动。
这最后的一箭,得到了全体士兵的一致称赞,也为胡忧带来了一分,总算是没有被打一个光头。
3比1,胡忧输给了哲别。在事先定下的规则之中,胡忧输了。
不过在士兵的眼里,胡忧并没有输。因为他箭头上所带的威力,让所有的士兵为之疯狂。由其是箭矢穿透铜钱的那一颗,所有的士兵,眼中都闪现出狂热,欢呼之声,响彻整个校场,差点没把正在值勤的第三小队从远处的眺望台上震下来。
“你赢了。”胡忧对哲别伸出了手。
“我赢了!我可以做你的亲卫了!”哲别的小脸激动的通红,眼中隐含着泪光。小手紧紧的抓住胡忧的手,像是怕了跑了一样。
胡忧开玩笑道:“去给我准备洗澡水吧!”
“是。”哲别转身就跑。
“你的弓!”
“这傻丫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