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悲无喜,胡忧默然的收回白蜡枪。相比起其它的武器,这支白蜡枪几乎平凡到不值一提,枪头是普通的制式,枪杆是自己做的,值不了几个钱,也没有任何的特殊功能。
但是正因为如此,胡忧对于是这支枪的感情,却与其他的武器并不一样。换日弓也好,小战斧也好,它们虽然威猛霸道,与胡忧有一种说不清,道不明的其妙联系,却依然让胡忧感觉不到安全感。这样的安全感,只有这支普通的白蜡枪才能给予。
也许是与出生有关吧,相比起换日弓的富贵,白蜡枪要更实在,也更亲切。在胡忧看来,这支白蜡枪,就是他一步步走过来的见证,当白蜡枪受到万民景仰的时候,也就是他胡忧的成功之时了。
自嘲的笑了笑,想要真正成功,那至少还要很多年,现在做梦,还太早。安融五个皇家斥候失踪,肯定会派人出来寻找的,唯今之计,还是尽快的离开这里,才是正途。
把五具死尸拖到树林里藏好,以免被人太轻易发现,胡忧再次拿出换日弓,往前面摸去。身后令归城的战鼓又响了起来,那边的战事,又开始了。
冷笑一声,胡忧突然觉得自己此时有些像黑暗之中的独狼。胡忧没有什么信仰,唯独对狼偏爱。因为狼是最聪明的动物,它懂得卧薪尝胆,绝对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,而在自己弱小的时候,去攻击比它强大的敌人。这是胡忧从小就已经学会的处事之道。
十三年的江湖生活,对别人来说,是残酷的,可是胡忧却从中学会了很多的东西。而这些东西,都将在这个战乱四起的天风大陆上,一点点的展现出来。
丛林里的荆棘很多,胡忧没敢用砍刀去开路,而是小心的向前摸着。刺杀林正风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任务,之前的胡忧,有些抗拒,现在,他却有些期待。当箭矢射入林正风体内的时候,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?
大约半个小时过去,胡忧离安融人的营地已经很近了,他能够很清楚的看到,那些四处乱跑的传令兵,和大吼大叫的安融低级军官。找了处相对隐蔽的地方,胡忧把自己藏了起来。摸进安融大营绝对是不实现的,胡忧从来没有打算那样做。现在,他要等待一个机会,一个守猎的机会。
从戒指里摸出一只鸡腿,胡忧给自己补充着食物。夜晚的丛林,水气有些重,趴在草丛里,身子会感觉到湿冷,不时还有蚊虫的袭扰。
也许因为不是前线的关系,这里的士兵,相对的有些松懈,没有任务的士兵,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,有些人在抽烟,有些人在谈笑,更多的人,在休息,这么高强度的攻城战,他们同样也付出了很多。
不时的,有大队长,甚至是万夫长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,如果胡忧愿意的话,至少有一个万夫长,此时会倒在胡忧的箭下。那个万夫长与胡忧之间的距离,最近时不足二十米,胡忧能清楚看到他牙上的菜叶。
然而,那个万夫长不是胡忧的目标,他一动不动的,看着那个万夫长在二十米外,拉出家伙,哗哗的放水,小风吹来,尿味极重。胡忧不禁很恶意的在想,如果这个万夫长是女人就好了。
哈!
这个念头,让胡忧打发掉不少的时间。胡忧不是专业的阻击手,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,让他趴在这里,什么也不想,那是不可能的。
胡忧正在自我意yin着,突然,一个营房的后面,转出了五个人,不是普通的士兵,其中有一个千夫长,另外四个,都是百夫长。四个百夫长合力的扛着一个麻袋,千夫长在后面跟着,正往胡忧这边靠近,看得胡忧有些莫名其妙,他们这里要干什么?
判断出他们不可能是发现了自己,胡忧尽可能的把自己埋进泥里,这一带的泥比较松,之前胡忧就已经把自己埋得只露出头手,这下除了眼睛外,胡忧已经没有什么东西,露在外面了。
那五个人在之前那个万夫长撒尿的地方停了下来,他们似乎没有发现那里曾经被人撒过尿,又或者,他们跟本就不在呼那些。
距离已经足够近了,胡忧终于借助那麻袋上的洞,看出了里面装的是什么。那个破洞,告诉胡忧,麻袋里装着的是一个女人。
女人不知道是被喂了**还是怎么着,两眼紧紧的闭着,不出声,也不动。被倒出麻袋之后,就趴在了草丛上。
“千夫长,你先来吧。”
“嗯,这妞不错,你们几个上哪弄来的。”
“嘿嘿,是早上从那帮曼陀罗人里挑出来的。我们寻思着就这么顶到阵前被射杀,太可惜了,于是就扣了下来。”
“你们胆子可不小,这事万夫长知道吗?”
“千夫长大人,你就放心好了,没有万夫长的默许,咱们也不敢那么干。万夫长那里留下两个,这个是我们孝敬大人你的。”
“嘿嘿,算你们懂事,这笔我记下了,以后少不了你们的好。”
千夫长也不避讳几个手下,当即脱了衣服,就趴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。动了一会,他似乎对女人没有反应而感觉到不满,拉出一把匕首,在女人的身上扎了一刀。
“啊!”
在巨大的疼痛中,那女人一下就醒了过来。像刚刚通了电的玩偶一样,哭叫着对那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又推又拉。
千夫长一脸舒爽的表情,似乎对女人的反应很满意。女人的反应一但弱下来,他就毫不犹豫的又扎上一刀,那女人又会再一次的反抗挣扎,哭叫怒骂。
胡忧从来没有想过,居然会在这种地方,看到这样的事。以前,胡忧曾经背着师父,偷偷的去看过类似的小电影,感觉很刺激。现在,这样的事,就在他二十米外,真实的上演着。胡忧感到的不再是刺激,而是愤怒。
女人的哭叫,让胡忧又想起了那些被押到城下,大叫着‘放箭’的平民,想起被林正风授意抓去的欧阳寒冰。好几次,胡忧都想要干掉那个千夫长,可是理智告诉胡忧,冲出去,只有死路一条。
三个小时,整整三个小时,千夫长上完到四个百夫长上,女人的惨叫,一直没有断过,到最后,女人挨刀,只是抽搐,已经再不能做出什么反应。
安融人发泄之后,只留下那千疮百孔的女尸。女人眼含血泪,注视着胡忧所在的方向。
胡忧体内的热血,随着女人越来越小的反应,变得越来越冷,眼神冷得已经看不见任何的感情,射出的,只有死光。无边的杀意,在胡忧的心中燃烧着,之前劈死那两个安融斥候的阴霾,再也没有了。
“轰!”
胡忧脑中猛的炸雷惊响,右手掌心战斧幻化而出,晶莹的斧身上,一段血红的小字,散发出淡淡的红芒——
“男儿当杀人,杀人不留情。千秋不朽业,尽在杀人中。一朝虏夷乱中原,士子豕奔懦民泣。古来仁德专害人,道义从来无一真。世间从来强食弱,可伶麋鹿有谁伶?杀一是为罪,屠万是为雄。屠得九百万,即为雄中雄。看破千年仁义名,何处英雄不杀人?”
瞬间,字隐去,只留下如火样燃烧的‘血斧’二字,胡忧直到此时,才终于知道,原来这把战斧,名为血斧。
“好一个屠得九百万,即为雄中雄!”
胡忧全身热血如沸,之前那些隐去的小字,一字一句印在他的脑中,融入他的血液里。此时,他对血斧不再有恐惧,因为这把血斧,将是他的伙伴,他们将并肩作战,屠尽世间一切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