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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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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小凤摸摸自己眉毛似的胡子,他现在可宝贝自己的胡子了。

西门吹雪道:“你不请自来有事做什么。”

陆小凤道:“做我平日不请自来的事。”

塞北的冬天如此寒冷,怎么能没有几壶好酒助兴?

在陆小凤知道的酒之中,没有什么地方的酒能比万梅山庄自酿得好酒更让他垂涎。

重若泰山,轻若鸿毛。

这世界上既然有泰山剑,又怎么会没有轻鸿剑?

他们在剑谱上的排名也仅仅地挨在一起,泰山剑排名第十三,轻鸿剑排名第十二。

但比起剑谱上其他人,轻鸿剑却要惹人注目许多。

因为轻鸿剑是一个女人,一个很清秀的女人。

身为剑谱排名前二十位中唯一一个女子,轻鸿剑所受到的关注度比其他人都要大很多。

因为在江湖上,即使有很多成名女侠,那些女侠的实力却很少能超过男人,原本女中豪杰第一应该是公孙兰,但是等到她死了,接下来的名人可能就是轻鸿剑,什么四大母老虎,或者是其他聪明又美丽的女侠,比起轻鸿剑的江湖地位还要低一些。

虽然那些女人很美,武功也并不弱,但也没有突破男女有别的桎梏,实力只是在女人之间被称道。

但是轻鸿剑的名声却不一样。

她是实打实用手上的剑证明过来的。

轻鸿剑与泰山剑是一对姐弟。

明明是同样的父亲同样的母亲生的,但两个人却长得十分不一样,泰山剑皮肤黝黑,身材高壮,这世界上大概很少有人能比他更高大,更强壮。

但是轻鸿剑却很不一样,都说是轻若鸿毛,她本人也长得十分细巧,就如同春日在河边飘荡的柳枝。

如果她想,或许也能如同赵飞燕般来一出掌上舞。

她的人也很白净,皮肤白白的,五官柔柔的,放在外面定然以为是哪家细巧的小娘子。

唯一的不同,就是腰上细细长长的剑,剑上已经染了不知道多少人的血。

像她这样的女人,定然是会为了自己的武功而骄傲的,一个女人,如果想在重男轻女的江湖上在剑谱上有一席之地,所要付出的努力,是男人的不知道多少倍。

甚至,她的实力可能不仅仅是在第十二位,而是在更高的位置,但是因为重男轻女,她的排名被降低了。

但现在,轻鸿剑不仅不骄傲,她还很惊恐,身下的白马在飞奔,身上只有一件保暖的斗篷,将她与纷飞的大雪隔离。

再快些,再快些。

她心中只有这个念头。

轻鸿剑知道,如果自己的速度不够快,结果只有一个。

那就是死。

她与泰山剑是姐弟,而且是感情很好的姐弟。

他们两又都是剑客,而且是在剑谱上排名很接近的剑客。

这两条叠加在一起,就得出一个结论。

剑鬼与泰山剑的对决,她是肯定会去的。

毫不夸张地说,在那日围观的人中,轻鸿剑是实力最强劲的一个,又因为她和泰山剑是姐弟,两人之间存在奇妙的感应。

泰山剑的恐惧,他的愤怒,他的怨恨,轻鸿剑都能感觉到。

所以,她也知道了一件事。

那个剑鬼的实力很高强,世上或许只有西门吹雪叶孤城那等级的高手可以与他相提并论。

知道实力差距有这么大,还贸贸然上去报仇,接受对方的挑战,是非常愚蠢的举动,如果轻鸿剑真的想要为自己的弟弟报仇,就要另辟蹊径。

更不要说她自己就是对方的下一个目标。

所以她要做的事情有两件,保住自己的命,以及为她的弟弟报仇。

她想到了找西门吹雪。

但轻鸿剑与西门吹雪并没有什么关系,对方凭什么会帮她?

这是一个豪赌。

她作为赌注的是对方对顶尖高手的兴趣。

轻鸿剑知道,像西门吹雪那样的高手,定然是寂寞,并且缺少对手的。

如果能给他找到一个能够酣畅淋漓对决的高手,对方一定不会拒绝。

想要保住自己的命,只能钻空子。

风越来越大,吹在脸上,如同刀子在如花似玉的白嫩脸蛋上剜肉。

雪也越来越大,落在她的斗篷上,人似乎都成了雪人。

但是轻鸿剑不在乎,她只希望□□的马儿快一点,再快一点。

她要在晚上之前,赶到万梅山庄。

因为世人都知道,西门吹雪在太阳落山之后,是不见客的。

在寒冷的冬天,喝一碗热酒,是很令人心旷神怡的一件事。

你的身体,甚至头脑,在冰天雪地中已经冻得僵硬,无法思考,这时在温暖的,烧着火的屋子里,喝上一碗热酒,从胃部开始,四肢百骸都感受到了温暖。

西门吹雪人虽然冷,但他所住的宅邸却一点也不冷,想想也是,玉罗刹怎么可能让自家宝贝儿子冷到,冻到。

偌大的宅邸都有地龙在烧,只要进屋子,便能感受到春天的暖意。

屋外,在雪白的单衣外一件白狐毛大氅足以。

屋内,只需要穿一件单衣。

当你走进房间内,就好像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春天。

陆小凤用海碗装酒,等他喝完之后更是夸张地张开四肢说一声舒服。

身体中流淌着暖洋洋的热意,或许是他的血液在血管中崩腾。

陆小凤道:“舒服!”

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。

猫这种动物虽然不是特别害怕寒冷,但绝对喜欢温暖,陆小凤的女人很多,其中不乏养猫的,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只被唤作“狸奴”的狸花猫,被养得身体滚圆,但是在冬天,却还是喜欢窝在火炉边上,将自己卷成一团。

叶孤城不喝酒,所以他手上只有热茶,冷眼瞧着陆小凤道:“你来,就是为了酒?”

陆小凤微笑道:“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?”

陆小凤道:“万梅山庄的酒,是我喝过最好的酒。”

他又调笑道:“只不过西门这两年越发小气,藏酒的功夫也越来越好。”

西门吹雪冷笑道:“不收起来,难道还让你喝光不成。”

陆小凤的鼻子就好像是狗鼻子,而且专对美酒有效,无论将酒坛子埋在多深的地底,他都能给挖出来。

也真是托陆小凤的福,西门吹雪终于对自己的酒上了心。

他虽然不常喝酒,但偶尔也是会品品美酒的,西门吹雪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,他并不像叶孤城那样滴酒不沾。

如此可见,就算是剑客与剑客之间,都有区别。

陆小凤道:“叶城主不喝酒真是人生一大憾事。”

叶孤城稳稳地端着茶杯,热意通过杯壁探出,深入皮肤深处。

这热度对他来说,恰到好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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